关于绿通交通运输部这样回复!_农副产品_欧宝电竞官方平台在线app下载 
 来源:农副产品 发布时间: 2024-03-01 浏览次数:1
关于绿通交通运输部这样回复!

  油麦菜,香菇,杏鲍菇,娃娃菜,圣女果为啥不属于绿通?进入绿通目录的标准是什么?

  您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200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2019年7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逐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再次明确“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目前执行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共包括5大类共128个品种,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生活需求。将油麦菜、香菇、圣女果等纳入范围,等同于扩大了《鲜活农产品目录》。

  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依规定的收费对象、范围、期限和标准,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建设贷款或者收回投资获得回报,是其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也是政府依法作出且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出现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该依法给予补偿。”从目前各地真实的情况看,对于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的补偿难以实施。

  目前我部相关单位正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结合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及相关法律和法规修订,适时优化完善有关政策措施,逐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

  绿通优惠目录中有鲜花生,每次到收费站,工作人员都说是干花生。请问花生鲜与干如何鉴定?鉴定标准是什么?含水量达到多少为鲜花生?多少为干花生?是否有仪器测量?

  您好,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鲜花生”属于《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品种。新鲜花生运输车辆可按规定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于花生新鲜的鉴别,可参照《新鲜蔬菜分类与代码》(SB/T10029-2012)关于“蔬菜叶片或其他可食用部位具有一定的光泽和水分,没发生萎蔫现象”的规定进行判断。

  您好,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逐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红葱头”不属于现有《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品种。

  请问绿通目录里的香蕉是指香蕉单品还是指香蕉大类(包括粉蕉、米蕉、巴蕉、皇帝蕉),为什么各地方收费标准不统一,有地方收费,有地方免费?

  您好,《关于加强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纳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的产品为“香蕉”,非“香蕉类”。具体品种,请参考《新鲜水果分类与代码》执行。

  您好,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逐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属于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无法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建议相关车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装载,在确保自身交通安全的同时,充分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最大限度实现安全增效。

  您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电〔2018〕10号),运输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必须凭动物检疫证明承运和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对于动物检疫合格证信息不完整的情况,可在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网上进行查询,核实无误后可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绿通车辆总重和外廓尺寸都未超过国家限定值,但是加装可拆栏杆,该车是不是能够免费?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因此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

  200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对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可不给予“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您好,通行高速公路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以及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统一由出口收费站负责对车货总重进行认定。司机针对称重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应提示司机依法申请计量仲裁检定,并积极努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司机合法权益。

  2022年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绿通车辆,能否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还是超过行驶本总质量一点点通行高速也不能免费?

  您好,整车装载,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或与其他货物混装的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针对各地在动态称重时也许会出现的误差,为减少现场争议,避免收费站拥堵,2019年12月17日,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117号),规定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10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货车超限5%以内属于合法行为。货车驾驶人作为货物运输的责任主体,在驾驶货车上路行驶时,应当合法装载,并主动接受超限超载检查。

  绿通车辆,没有行驶证或证件被扣但手机照片里有行驶证照片这样做才能够正常免费放行么?

  您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因此,未携带行驶证、行驶证被吊销或暂扣的人员依法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包括绿通车辆)。违反上述规定的,属于违反法律行为。

  200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对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可不给予“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新车无行驶证,持临时车牌,车架号、发动机号与临时车牌一致,总质量4500千克以下,申请绿通是不是能够免费?

  您好,根据《关于加强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品种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二型货车拉绿通,行驶证核载14.75吨,拉18.3吨,高速收费站能免费吗?蓝牌照货车拉绿通要照行驶证,以行驶证核载质量为准,那二型货车呢?

  您好,由于二轴货车包括微型、轻型、中型、重型货车,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跨度过大。从保护公路角度,二轴货车限载标准是统一的,即总质量不能超过18吨。但从保护车辆自身和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角度,不能“一刀切”,由公安交管部门依规分类管理。因此,二轴货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不仅要符合18吨的限载规定要求,也不能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要求。

  两轴黄牌货车,行驶证核载15.8吨,拉绿通是以行驶证为准,还是以18吨不超百分之5为准?

  您好,从路面执法职责分工看,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车辆超过公路、桥梁、隧道限载标准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开展超限治理,最大的目的是保护公路安全;公安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开展超载治理,最大的目的是保护车辆自身和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目前,三到六轴货车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实现了完全统一。但由于二轴货车包括微型、轻型、中型、重型货车,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跨度过大。从保护公路角度,二轴货车限载标准是统一的,即总质量不能超过18吨。但从保护车辆自身和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角度,不能“一刀切”,由公安交管部门依规分类管理。因此,二轴货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不仅要符合18吨的限载规定要求,也不能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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