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请查收零陵区2024年发展粮食生产政策_粮食供应_欧宝电竞官方平台在线app下载 
 来源:粮食供应 发布时间: 2024-03-26 浏览次数:1
@所有人请查收零陵区2024年发展粮食生产政策

  根据零陵区农业农村局下发的《零陵区2024年发展粮食生产政策宣传明白纸》,今年在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上面又有了一些新变化。广大农民朋友们,赶快一块儿来看看到底有哪些好政策吧!

  1.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100元/亩的标准发放补贴。

  2.双季稻种植补贴,按上年度双季稻种植培养面积给予不低于100元/亩的补贴(晚稻必须在9月20日前安全齐穗,亩产不低于400公斤)。

  【新变化】不再单独设置种粮大户奖励,全部按上年度双季稻种植培养面积进行补贴,合乎条件的种粮散户也能够得到双季稻种植补贴,即种1亩补1亩。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按实际种植培养面积和上级下达补贴资金测算具体补贴标准做补贴,不种不补。

  1.早稻集中育秧补贴。对集中连片育秧1亩以上的早稻机抛秧(每亩可抛大田50亩)、机插秧(每亩可插大田80亩)和2亩以上的早稻手抛秧(每亩可抛大田20亩),大田育秧按实际可插大田面积每亩补贴30元,大棚设施工厂化集中育秧,按实际可插大田面积每亩补贴40元。

  2. 新建集中育秧设施补贴。对新建集中育秧设施,严格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暨早稻集中育秧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4〕2号)要求, 中央财政资金按不超过规定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30%且不超过对应补助上限给予补贴;省级统筹资金按不超规定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贴;区财政按规定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贴。对有贷款需求的建设主体,可申请农担公司担保,向金融机构贷款建设,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内的,省级按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进行贴息。

  【新变化】对新建集中育秧设施,依规定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特殊的比例给予补贴,投资总额除包括钢架大棚投资额以外,还包括配套设施等投资额。

  2.农机累加补贴。13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水稻有序抛秧机在中央补贴的基础上进行区累加补贴,补贴3万元/台(如有项目补贴,不重复补贴)。

  3.农机作业补贴。对为农户提供机插作业服务的按每亩大田给予30元的补贴;对为农户提供机抛作业的按每亩大田给予50元的补贴。

  水稻保险:种粮散户,每亩保额为900元(其中苗期360元/亩,抽穗期675元/亩,成熟期900元/亩),每亩保费36元,农户负担7.2元,中央、省、区三级财政负担28.8元,受灾(全损)可得到理赔款最高每亩900元。规模经营户(100亩以上),每亩保额1100元(其中苗期440元/亩,抽穗期825元/亩,成熟期1100元/亩),每亩应交保费 44 元,经营户每亩负担 8.8 元,中央、省、区三级财政负担35.2 元,受灾(全损)可得到理赔款最高每亩1100 元。

  制种保险:每亩最高保额1500元(其中苗期600元/亩,孕穗期900元/亩,抽穗扬花期1200元/亩,成熟期1500元/亩),每亩保费150元,农户自交30元/亩,中央、省、区级财政负担120元/亩,受灾(全损)可得到理赔款最高每亩1500元。

  “金农保”雇主责任险:每亩每半年保费20元,保额为200万元。其中,每人伤亡责任限额30万元,每人医疗责任限额1.5万元,每人误工费责任限额0.5万元。(此方案适用于耕种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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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零陵区农业农村局下发的《零陵区2024年发展粮食生产政策宣传明白纸》,今年在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上面又有了一些新变化。广大农民朋友们,赶快一块儿来看看到底有哪些好政策吧!

  1.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100元/亩的标准发放补贴。

  2.双季稻种植补贴,按上年度双季稻种植培养面积给予不低于100元/亩的补贴(晚稻必须在9月20日前安全齐穗,亩产不低于400公斤)。

  【新变化】不再单独设置种粮大户奖励,全部按上年度双季稻种植培养面积进行补贴,合乎条件的种粮散户也能够得到双季稻种植补贴,即种1亩补1亩。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按实际种植培养面积和上级下达补贴资金测算具体补贴标准做补贴,不种不补。

  1.早稻集中育秧补贴。对集中连片育秧1亩以上的早稻机抛秧(每亩可抛大田50亩)、机插秧(每亩可插大田80亩)和2亩以上的早稻手抛秧(每亩可抛大田20亩),大田育秧按实际可插大田面积每亩补贴30元,大棚设施工厂化集中育秧,按实际可插大田面积每亩补贴40元。

  2. 新建集中育秧设施补贴。对新建集中育秧设施,严格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暨早稻集中育秧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4〕2号)要求, 中央财政资金按不超过规定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30%且不超过对应补助上限给予补贴;省级统筹资金按不超规定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贴;区财政按规定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贴。对有贷款需求的建设主体,可申请农担公司担保,向金融机构贷款建设,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内的,省级按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进行贴息。

  【新变化】对新建集中育秧设施,依规定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特殊的比例给予补贴,投资总额除包括钢架大棚投资额以外,还包括配套设施等投资额。

  2.农机累加补贴。13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水稻有序抛秧机在中央补贴的基础上进行区累加补贴,补贴3万元/台(如有项目补贴,不重复补贴)。

  3.农机作业补贴。对为农户提供机插作业服务的按每亩大田给予30元的补贴;对为农户提供机抛作业的按每亩大田给予50元的补贴。

  水稻保险:种粮散户,每亩保额为900元(其中苗期360元/亩,抽穗期675元/亩,成熟期900元/亩),每亩保费36元,农户负担7.2元,中央、省、区三级财政负担28.8元,受灾(全损)可得到理赔款最高每亩900元。规模经营户(100亩以上),每亩保额1100元(其中苗期440元/亩,抽穗期825元/亩,成熟期1100元/亩),每亩应交保费 44 元,经营户每亩负担 8.8 元,中央、省、区三级财政负担35.2 元,受灾(全损)可得到理赔款最高每亩1100 元。

  制种保险:每亩最高保额1500元(其中苗期600元/亩,孕穗期900元/亩,抽穗扬花期1200元/亩,成熟期1500元/亩),每亩保费150元,农户自交30元/亩,中央、省、区级财政负担120元/亩,受灾(全损)可得到理赔款最高每亩1500元。

  “金农保”雇主责任险:每亩每半年保费20元,保额为200万元。其中,每人伤亡责任限额30万元,每人医疗责任限额1.5万元,每人误工费责任限额0.5万元。(此方案适用于耕种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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